2022年12月12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主任唐申秋律师接受《证券日报》采访,解析了今年A股退市公司数创历史新高的相关问题。
点击图片阅读报道原文
在新一轮上市公司“提质”行动方案中,沪深交易所分别提到“持续评估退市制度运行效果,不断完善退市指标”“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坚持‘应退尽退、能救早救’,确保‘退得下、退得稳’。”
退市新规后,劣汰效应尽显。常态化退市机制逐渐形成。2022年是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改革效果集中显现的一年。证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内强制退市42家公司,是近五年来清退公司数量最多、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加上2021年强制退市的17家,近两年退市公司家数占30多年来累计退市公司总量的40%。
关于今年A股退市成效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唐申秋律师在采访中表示,2022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新版《股票上市规则》,将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情形。而今年创纪录的退市公司数量也极大震慑了A股上市公司,促使上市公司股东、管理层规范公司经营,提升企业业绩,降低实控人借壳、重组预期。强制退市新规,将有助于加速出清僵尸企业、提升退市效率。完善退市制度,是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完善“优胜劣汰”市场生态的重要路径,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注册制资本市场良性循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
在如何进一步深化退市改革,确保“推得下、退得稳”的问题上,唐律师表示,一是要完善退市股票代办报价系统,促进退市公司股票交易。公司面临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应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法治化、市场化治理水平,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二是要对因疫情等客观原因造成上市公司业绩下滑,触发财务类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应努力修炼内功,提升企业业绩;同时主动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开展再融资,吸引新的投资人,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另外,积极寻求优秀资产,通过并购重组,盘活企业经营状况,恢复企业上市。三是要对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应当坚决果断出清“害群之马”,具备破产条件的,有序开展破产重整、清算工作。同时,加大追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