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以稳步前行为发展战略
跬步千里,以匠心传承铸品质服务
2024年7月31日,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精神,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所)联合中国投资协会、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等机构主办的主题为“严监管大背景下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控人刑事法律责任防范、救济方法及最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策略”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国投资协会、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相关领域负责人、多名证券法律实务资深律师、经济犯罪刑事实务专家等业界精英共聚一堂,就当前监管环境日益趋严背景下,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控人如何有效防范证券刑事法律责任风险,以及新形势下企业如何选择、优化境内外上市策略作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上,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赵廷凯律师详细介绍了当前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控人证券刑事法律责任发生的主要类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并结合当下国内外IPO市场的最新形势建议企业:正确判断是否有上市需求,科学地确定上市的目的地,选择合适的时机上市,采取合适的上市方式,坚守上市工作底线,抓好上市工作关键环节。

原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北京市十佳公诉人曾静音给大家发表了题为《内幕交易罪司法认定的重难点问题》的演讲。曾静音从“内幕交易罪行刑衔接”的常见问题入手,介绍了“内幕信息多次传递责任认定”方法,并就“过失泄露内幕信息是否构罪”进行了深入分析。曾静音认为,即使是非知情人员也可以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此项法律规定有助于有效惩治内幕交易行为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的情形,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原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陈默围绕《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谈上市公司的权益保护》的主题,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作了讲解,并介绍了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常见类型以及近年来案件数量的特征。他认为:上市公司可通过体系、制度、专项自查三方面和行政举报、刑事控告、民事追偿三途径进行证券刑事法律责任的预防和救济;加强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的深入研究,可以更清晰地帮助上市公司预防此类危害行为,防止犯罪发生,保障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治理机制、防范背信行为,从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王玉龙以《上市公司董监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主题,结合2023年上市公司刑事犯罪总体情况分享了相关法律风险防范的经验和建议:一是事先构筑刑事合规防火墙,降低风险责任;二是涉及刑事风险后,善加利用行政调查窗口期;三是竭力申请刑事合规整改,以求平稳降落。通过事前合规、事中合规、事后合规来进行刑事合规建设。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然结合当前资本市的宏观形势,以《中小企业境外上市的十大理由》为题,介绍了中小企业赴中国香港联交所和赴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的利弊、程序和工作成本等,为中小企业合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开拓了更多的思路。

本次研讨会是在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控人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全国首场专业水平较高的研讨会,会议得到了有关协会和专业机构的重视。中国投资协会新基建投资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魏军指出,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面临的法律责任压力显著增大,从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到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每一项监管措施都在提醒我们,合规经营、诚信守法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是董监高及公司实控人等的安身立命之本。

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医工结合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唐丰指出,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控人对公司运营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决策与行为不仅关乎企业的兴衰成败,更直接牵涉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上市公司在刑事法律责任方面的风险点及应对策略,对于每一位董监高及实控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课题;本次论坛分享的观点和知识,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和实控人在复杂多变的监管环境中找到了一条清晰、稳健的工作和发展道路,提供了宝贵的指引。

原司法部首期派驻海外交流律师何俊指出,随着资本市场监管趋严,尤其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国际化进程加速,企业上市已不再是简单的融资行为,而是涉及公司治理、法律合规、市场战略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本次研讨会意义深远、成果丰硕;本次会议不仅对当前复杂多变资本市场环境下企业如何合法合规、稳健高效推进上市进程作了深刻剖析,更是对企业董监高及实控人提升证券法律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了重要推动。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未来,海润天睿将持续关注国内外IPO市场的形势变化,帮助更多上市公司和有关主体合规经营、依法从业、防范和化解证券刑事责任法律风险,并助推更多的拟上市企业制定和实施合适的上市策略,早日在境内或境外资本市场实现成功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