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以稳步前行为发展战略
跬步千里,以匠心传承铸品质服务
01 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佟杉杉律师受甘肃省国资委邀请,作《国有企业“两非”“两资”闲置资产处置及交易新规解读》专题培训
2025年12月11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国资与合规部主任佟杉杉律师受甘肃省国资委邀请,对甘肃省市国资机构及甘肃国企进行了《国有企业“两非”“两资”闲置资产处置及交易新规解读》专题培训,相关机构200余人出席了培训。

佟杉杉律师以“五把钥匙”逐一解锁“两非”“两资”处置痛点:先厘清概念与类型,再对比各类处置方式的适用场景与操作要点,继而拆解实务中最易踩坑的误区,随后聚焦闲置、废旧资产“最后一公里”的合规出口,最后以国有资产交易新规解读收束全篇。佟律师结合多年办理国有企业两非两资处置的实践经验,辅以大量真实案例,针对性地展开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结束,甘肃省市各级国资委及甘肃国企主要领导与佟律师就两非两资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互动,对佟律师的专业度给予了一致好评。
02 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赵廷凯律师受聘担任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近日,青岛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员聘任公告,高级合伙人赵廷凯律师入选仲裁员名册。



赵廷凯律师将主要办理金融纠纷、公司与投资经营纠纷以及一般合同纠纷等案件。其长期深耕公司与商事法律服务,在投融资、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及争议解决等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从商业实质与法律规则的双重维度,高效、审慎地处理复杂商事争议。
此次受聘,体现了仲裁机构与业界对赵廷凯律师专业能力与职业声誉的充分认可,也进一步彰显了海润天睿在金融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影响力。该聘任将有助于持续提升海润天睿在仲裁与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水准与品牌价值。
03 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赵廷凯律师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相关内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对此,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赵廷凯律师认为,在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时有必要对政府给予企业的财政补贴作出统一规定。
赵廷凯律师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规范政府财政补贴、奖励的法律法规。为此,赵廷凯律师建议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中确立以下规则:一是划定补贴法定范围,限定于公共利益、产业引导等必要领域;二是规范审批程序,要求补贴决策需经集体审议并形成书面记录;三是强化公开监督,将补贴对象、金额、依据等信息全面公示,保障经营主体平等竞争。
04 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陈王澍律师接受《上证高参》采访,解析“保代突击入股获利被判十年”事件
近日,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陈王澍律师受上海证券报高端咨询平台《上证高参》采访,就近期“保代突击入股获利被判十年”的热点事件进行分析。该案中,某券商原保荐代表人杜某某因涉嫌在某IPO项目中通过代持突击入股非法获利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最终获刑10年。
针对该案,陈王澍律师表示,其一,此次法院直接将突击入股行为以“受贿罪”进行刑事处罚,这一司法认定,既契合注册制下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法定职责的改革导向,也彰显出反腐中“行政监管与司法惩戒协同发力”的立体化治理逻辑;其二,本案中,法院明确国资券商核心业务骨干(如保荐代表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对通过代持突击入股IPO谋取利益的行为以受贿罪作出重刑判决,打破了过往同类行为多止步于行政处罚的惯例,重构了证券职务犯罪认定标准。
相关内容已作为上海证券报《上证高参》第117期封面文章发布。陈王澍律师本次受《上证高参》邀请提供专业视点,系其专业实力受到专业机构高度认可的表现。多年来,陈王澍律师团队始终秉持“专精于业,忠信立世”的服务理念,深耕于证券合规与诉讼、公司争议解决领域,以扎实的专业功底、极致的细节把控和敏锐的商业洞察力,持续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及高管客户化解重大危机、应对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05 海润天睿合伙人戚兆波律师受聘担任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日前,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发布公告,新版《仲裁员名册》于2026年1月1日启用。海润天睿合伙人戚兆波律师名列其中。


此外,戚律师还担任上海、深圳、铜陵等三十多地仲裁员,并担任焦作仲裁委、自贡仲裁委和呼伦贝尔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
戚律师专长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曾多次作为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仲裁审理建设工程案件,高效、专业、公正处理建设工程争议案件,获当事人及机构一致好评。此次受聘,体现了仲裁机构对戚律师专业水准的持续认可,也彰显了海润天睿在国内商事仲裁领域优异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