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以稳步前行为发展战略
跬步千里,以匠心传承铸品质服务
自2020年1月初,湖北省武汉市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来,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防疫形势十分严峻,中央和地方政府均采取了包括封城、隔离、延长假期、交通管制等多项防范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出台《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于与“非典”防治有关的合同纠纷案件,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简称“新型肺炎疫情”)的蔓延,全国各地陆续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这也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己亥年末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庚子年春疫情的阴霾仍笼罩整个华夏。严峻的疫情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发起新的挑战,更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及律师开展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
从武汉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仍在防控过程中。根据我国卫生主管部门认定,本次疫情属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共有31个省份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突发性和防控期的不确定性,影响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和民商事经济活动。对于此次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及既有合同的后续处理等问题,仍有许多企业颇感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