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以稳步前行为发展战略
跬步千里,以匠心传承铸品质服务
自从ChatGPT横空出世,AI已经深刻地影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AI+成为了把各个行业重做一遍的新的机会与风口。随着AIGC(AI Generated Contents)在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领域的全面涌现,也给《著作权法》《民法典》的适用带来新的挑战。毫无疑问,AIGC生成内容与版权规则最为密切相关,当然无法忽视的是训练大模型过程中的数据的使用边界。
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披露规则上各板块存在差异。沪深主板及创业板需关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金额累计值,一旦累计达到披露标准即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科创板仅需看单笔诉讼仲裁事项是否达到披露标准,无需累计。
实务中,申请执行人和次债务人应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并积极寻求法律救济,以推动执行程序的公正与高效运转。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应主动向法院提交债权存在的初步证据,并推动法院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次债务人提出异议并阻断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及时评估情况,合理判断是否需要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做好应对抗辩的准备。对于次债务人而言,在收到法院执行文书后,应依法履行法院的执行决定,如对执行事项存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到期债权异议或执行行为异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年,海润天睿将全面升级推出《竞争法与监管合规月刊》。在新升级后月刊中,海润天睿王玲凌顾问团队将重点关注国内竞争法领域政策动态、市场监管方面的动态、前述领域最新立法、执法、及司法案件进展,同时关注域外竞争法及监管动态和重要案件。期待与您一起见证竞争法与市场监管领域的每一次重要进展。
近日,上市公司H的大股东Q公司因权益变动违规,先后被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函,具体事项如下:<br /><br />2026年1月7日,Q公司持有H公司股份比例由10.39%减少至9.99%,触及5%整数倍,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3月11日才披露。
本案中,C某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8月30日增持3%后持股比例升至32.37%,已明确超过30%的法定红线,触发要约义务,但是既未发出要约也未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