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以稳步前行为发展战略
跬步千里,以匠心传承铸品质服务
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内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合同审批流程是否存在执行盲区,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是否有效培训等方面。制度和执行“两手抓”,确保业务留痕、合同规范,避免小缺陷拖成大隐患。
2026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文】(以下简称“54号文”)自发布以来就引发了私募行业、地方政府、国资出资方以及法律服务领域的高度关注。本文海润天睿高级合伙人武惠忠律师将从一线律师的实操视角,对这份文件做全景式的拆解,帮市场主体理清规则边界,找准应对方向。
当前,网络直播打赏涉及刑事犯罪的追缴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海润天睿李斌律师团队通过实证分析公开案例,系统梳理了实践中“赃款打赏”追缴的现状与困境,认为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应从“无偿赠与”矫正为“服务合同关系”;追缴应以善意取得为核心判断标准,平台善意取决于合规义务履行,合理对价应结合行业实践认定;追缴范围应以平台实际所得为限,并应扣除主播分成、已缴税款及运营成本;程序上,平台作为案外人的冻结告知权、诉讼参与权与执行异议权应得到充分保障。本文旨在为司法机关及平台企业提供一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的裁判与合规指引。
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关系到治理及信息披露的各个环节。为避免上述违规事项发生,建议相关股东定期自查,如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情况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情况需及时告知上市公司,避免披露不准确。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时,应当及时按照规则要求进行业绩预告,以及提示是否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履行对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的法定预披露义务,保障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关键信息。
实践中,市场传闻容易引发股价非理性波动,公司若未能及时澄清和控制舆情,导致传闻扩散,将可能引发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甚至停牌核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澄清,是为了尽快消除不确定性,避免不实信息被持续放大或操纵,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