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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赵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复合教育背景,从业以来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亦曾为多家知名国企、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代表客户主要包括中海管理、中建交通、中交地产、京城机电、力神电池等。赵律师曾承办大量疑难棘手的商事诉讼、仲裁纠纷,其经办的多个标的金额过亿的重大案件均取得令客户满意的代理结果。赵律师凭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业界拥有良好口碑,广受客户信赖。
部分代表业绩
- (一)建设工程
- 代理申请人贵州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诉被申请人贵州金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法受理的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本诉与反诉标的额共计约2.07亿元,已取得最高法指令再审裁定
- 代理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诉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医药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诉标的约2.3亿元
- 代理甘肃光轩高端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应诉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诉标的约1.5亿元
- 代理被告北京青兰石光电子有限公司应诉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诉与反诉标的额共计约7342万元
- 代理原告双杰新能有限公司起诉水发能源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诉与反诉标的额共计约6242万元
- 代理被申请人四川北控清洁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应对某国有企业(贸仲受理的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仲裁争议),标的额约6534万元
- (二)商事纠纷
- 代理原告北人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北京百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诺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案),标的额共计约2045万元,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 代理被告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力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应诉河北腾耀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呆滞物料索赔承揽合同纠纷),标的额约2458万元,判决减损超过2000万元
- 代理被告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标的额约2267万元,判决确认被告不承担责任
- 代理被告双杰新能有限公司应诉黑龙江辰和科技有限公司、中荣宏泰(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标前阶段服务合同纠纷),两案诉讼标的共计约2939万元
- (三)非诉项目
-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中建宏达建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 北人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学术著作
2021 年第九届、2022 年第十届“中伦杯”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中分获二等奖、优秀奖
教育背景
2013年至2017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2018年至2021年 北京邮电大学 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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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至今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