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虹
高级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部副主任
教育背景
  • 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学专业)
  •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个人简介

王彩虹律师自2013年8月正式律师执业,至今执业年限12年,执业领域同时涵盖证券与资本市场非诉业务及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

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非诉业务领域,王彩虹律师长期为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增发扩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企业投资并购、各类债券(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可交债等)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注册与发行、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与管理、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融资项目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为央企及市属国企、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各类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担任风控专家顾问、外聘董事职务,熟谙国有企业、公众公司合规管理相关规则,在公司治理、国有产权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证券合规等领域兼具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王彩虹律师依托前期非诉业务沉淀,将执业领域拓展至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领域,团队已实现“非诉+诉讼+常法顾问”的综合发展,可覆盖客户全周期、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部分代表业绩

非诉类主要业绩: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273.SH)重大资产重组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全国首单绿色公司债;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317.SZ)非公开发行股票、产业并购基金设立及跟踪管理、质押并购三板挂牌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系列投资并购业务;
  •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公司债、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融、超短融等债务融资公司的注册与发行、内部财务公司筹建、系列投资并购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57.SZ)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529.SH)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
  • 农信(厦门)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
  • 安徽鑫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255.SH)支付现金购买美国、香港等地境外资产项目;
  • 北京首发京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备案、北京木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备案;
  • 广西合浦PPP项目存量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及资产移交清查项目、泸州市迁建机场航站区建设PPP项目、西安市公共停车场融资建设PPP项目等;
  • 爱玛科技、广东众生、中国化学、宣亚国际等系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等)的设立及跟踪管理等。


诉讼/仲裁类主要业绩:

  • 四川某投资集团公司与北京某基金管理公司、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纠纷仲裁案;
  • 四川某投资集团公司与北京某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多家关联公司主体混同诉讼案;
  • 四川省某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诉连续三年不使用某商标撤销纠纷再审案;
  • 北京公联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百旺奇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北京南站交通枢纽管理公司与某自然人生命权纠纷案;
  • 赤城县独石口镇人民政府与某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景区开发合同纠纷案一审代理及被上诉二审程序代理;
  • 某国家部委级事业单位与某科技企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 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某自然人、某村委会房屋买卖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 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投资企业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及股权回购纠纷案等;
  • 某民营企业与冀中能源集团及其运销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刑民交叉案;
  • 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含执转破程序的代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