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律师曾在山东某特级资质建筑公司、山东某国有上市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多年,精通企业合规、公司法务治理、风控体系建设,擅长民商诉讼、刑事辩护。
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桓台县县委县政府、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7)、高青县木李镇镇政府、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672)、淄博万达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提供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刑事风险防范及辩护等法律服务。
执业以来,办理多种类型刑事案件,如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意伤害罪等取得不错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