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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尽管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注册必须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才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反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而且国家已经在惩治囤积商标的行为,但实际上,由于抢注者的违法成本低,估计这种现象短时间内会一直存在。作为被抢注方的博物馆,如何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程序上来说,需充分运用《商标法》中的驳回复审、异议、异议复审、无效宣告甚至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博物馆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博物馆针对不同抢注行为采取的应对措施。
文章关键词:商标法、商标注册、商标抢注、博物馆、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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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历史博物馆IP形象“唐妞”在多个类别被抢注
“唐妞”是陕西历史博物馆以唐文化为依托,以“唐侍女佣”为原型而创造的IP形象。通过报纸报道、出版图书、建立文创产业门店等方式的宣传和使用,“唐妞”品牌已成为闻名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在文创产业圈、文化圈、旅游圈、广播电台娱乐圈等领域均具有较好的口碑和知名度,并与陕西历史博物馆建立了紧密的对应关系。陕西历史博物馆在2015年时就在文创相关的20个类别申请了该商标,并且均已获准注册,但是即使如此,某电视媒体仍在多个类别抢注该商标。该系列商标公告后,陕西历史博物馆及时提出了异议,该电视媒体未对其商标的创作来源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据。其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唐妞”系列商标的行为侵犯了陕西历史博物馆基于其“唐妞”IP形象名称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此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
二、国家级文物名称被抢注
(一)“长信宫灯”商标被抢注
“长信宫灯”实物是由河北省博物院所收藏的国家级文物,北京某图文设计公司将“长信宫灯”形象作为图形申请为商标,使用在第43类的咖啡馆、自助餐厅、酒吧等商业服务上,该行为有损文物的公益性、严肃性,易对我国涉及文化方面的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违反了我国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该商标已无效。
(二)“莲鹤方壶”商标被抢注
“莲鹤方壶”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文物,与特定的历史、人文相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如允许自然人王某强将其名称注册为商标,并独占使用,会使相关公众将其与特定的历史事件相联系,极易产生误认,从而产生不良影响。该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该商标也已无效。
(三)三星堆系列商标被抢注
1.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三星堆博物馆)的金面具图形商标
被抢注
金面具是目前三星堆博物馆遗址出土的最重的金面具,陈某祥在第35类的“广告设计;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市场营销;替他人推销;3504 人事管理咨询;会计;寻找赞助”服务项目上注册了
商标,该商标与三星堆出土的文物金面具图案基本一致。三星堆博物馆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认为:“三星堆”系我国迄今在西南地区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蜀文化遗址。如该商标由文物主管单位以外的主体注册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点等产生误认,故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2.“三星堆”等商标被大量抢注
张某惠未经授权,擅自在第19类的木地板上注册了“三星堆”商标,而且除该商标外,张某惠通过其配偶曾某先投资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大量抢先申请注册了其他不同主体的知名商标或近似商标:如“川竹”“川粮酒”“凤雏”“勃朗峰”“川西”“汉啤”“缙云山”等商标一百余件,超出一般市场主体实际使用商标的合理需要。尤其张某惠委托其配偶曾某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市瑙米商标事务所、德阳市瑙米商标事务所大量抢先申请注册囤积与其他主体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通过麦汇网、中华商标超市等商标售卖网络平台将其获准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开售卖和转让,牟利意图明显,其注册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属于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其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我国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其次,该案件中,虽然三星堆博物馆拥有在先的“三星堆”商标,但是张某惠指定使用的木地板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分属不同类别,功能用途、内容目的不同,未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两商标不近似,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再次,虽然三星堆博物馆拥有在先的“三星堆”商号权,但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其商号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前,在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木地板等商品上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博物馆称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在先商号权从而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最后,“三星堆”文字不具有欺骗性,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亦非含有贬义和消极内容,以此作为商标使用,不会损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所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3.青铜人商标抢注后,构成博物馆商标注册的障碍

三星堆博物馆申请上述第61722000号商标时被驳回,理由是和深圳某青铜人公司在先注册的两件青铜人商标近似。仔细看图形就可以知道,两件在先商标是对三星堆博物馆文物的抢注。但是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时,这还是两件在先注册的商标。只有这两件在先商标无效后,三星堆博物馆的商标才能获准注册(在与在先商标核定保护的相同/类似服务项目上)。
这种情况下,将两件在先商标无效掉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提无效宣告;另一种是以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这两件商标,通称撤三。撤三的周期相对来说更长,因为撤三后还有复审程序。
三、“杜甫草堂”等商标被抢注
慈溪市某塑料制品厂将“杜甫草堂”及“黄龙溪”“邛海”“碧峰峡”“西来古镇”“怀远古镇”“泸沽湖摩梭文化节”“朱苦拉咖啡文化节”等与知名风景区、传统文化古镇遗迹地方知名特色文化密切相关的元素抢注为商标,涉及第5、6、7、9、10、11、14、15、16、33、34、35、36、38、39等多个类别的商品及服务,一共有近300件商标。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具有明显的复制、摹仿知名风景区、文化古镇名称等恶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因此无效。
四、皇家档案库建筑群名称“皇史宸”被抢注为商标
“皇史宸”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直接管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皇家档案库建筑群,作为中华文化传承至今的瑰宝,具有特殊的历史含义和社会意义,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感与中华文化意义。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长期的精心保护和管理,已经与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然而哈尔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其抢注为商标,使用在第16类的“文具、印刷出版物、名片、笔记本”等商品上。该商标也是抢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提出无效宣告后,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了该请求,该商标已经无效。
五、“孔博文创”被文创产品开发合作方在多个类别抢注为商标
山东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孔子博物馆达成“孔子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合作委托协议”,获得孔子博物馆IP开发的授权,知晓孔子博物馆及其在先使用的“孔博文创”商标,然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自身名义抢先注册孔子博物馆在先使用的“孔博文创”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与孔子博物馆商标在先使用的商品相同、类似或高度关联,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
为了避免合作方抢注,博物馆应在和合作方接触时就签订相关的协议,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如果合作方申请博物馆商标,约定较高的违约成本,同时约定需将其抢注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博物馆。合作方泄露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导致博物馆商标被抢注,这是另一个问题,本文暂且不论。
六、历史文化遗迹“九成宫”被抢注为商标
“九成宫”系位于陕西省麟游县的一处特定历史文化遗迹,具有一定的历史、人文及经济价值。湖南省某九成宫公司与历史遗迹九成宫并无关系,但是将争议商标注册在茶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茶商品产自陕西省麟游县历史遗迹“九成宫”或与历史遗迹“九成宫”具有特定联系。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已经构成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但是“九成宫”商标注册行为并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为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通常是指该商标标志本身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一般不包括该标志作为商标使用时可能导致的混淆误认。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而“九成宫”三字本身并不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其不当使用给其他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害或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不同于不良影响。
虽然麟游县博物馆并非本案利害关系人,但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依据该条规定,麟游县博物馆有权提起争议商标的无效宣告。
此外,经查询发现,湖南省九成宫某公司仍然存在,虽然其“九成宫”商标已经无效,但是其仍然可以使用“九成宫”字号,其使用“九成宫”字号的行为必将导致公众误认为其与陕西省麟游县历史遗迹“九成宫”有某种联系。
小结
在上述案件中,虽然适用的法律不同,但是都维护了博物馆的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博物馆能主动在文创产品相关类别及时注册商标是最便捷也是最节省成本的方式,因为虽然博物馆能通过上述各种途径将被抢注商标异议或者无效掉,但是毕竟费时费力,容易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