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法》修改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并通过了该修订,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公司法》的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公司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新《公司法》对创新型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出新要求,创新型企业应当以本次《公司法》修改为契机,积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股权设计,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体系,通过合规建设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创新型企业往往具备更大的成长潜力,公司附加值高,拥有核心的无形资产等显著优势,但同时也伴随着治理结构分散,股权变动频繁、经营风险高等不利因素。创新型企业较之传统公司更需要在创业之初合理规划资源,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创新型企业应当积极拥抱和接受本次《公司法》修改,并结合新法的要求提前进行股权架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梳理,否则极易在新《公司法》下“折戟沉沙”。
海润天睿合伙人战飞扬律师和张家瑞律师将结合此次《公司法》修改要点,揭示新《公司法》对创新型企业在治理和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供公司参考。本专题仅涉及新《公司法》修改内容,并根据新《公司法》修改内容分为若干板块,按照新法条文、法条解读、创新型企业应对指引的逻辑展开,其中援引的新法条文加下划线的部分为本次《公司法》的修改内容。本操作指引主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对涉及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新《公司法》规定不作提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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