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澍
合伙人
特色行业:证券诉讼与合规,公司诉讼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          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
长江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硕士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访问学者
中国政法大学   商法学博士(在读)
工作经历
  • 2024.4至今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2021.8-2024.3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 2019.7-2021.8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陈王澍律师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长江商学院,取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及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正在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学位。陈律师此前曾先后就职于某著名中资律师事务所和某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平台。陈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重大民商事纠纷的应对和处理,尤其在证券合规、证券诉讼和公司诉讼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在证券合规领域,陈律师代表过多家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应对处理证券合规类案件,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类型,在证券合规的危机处理、行政调查的应对、行政听证申辩、行政复议等方面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证券诉讼领域,陈律师代表过多家上市公司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成功为客户实现了减赔、免赔的良好效果;在公司诉讼领域,陈律师代表客户处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公司诉讼案件,包括公司出资纠纷、公司决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陈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公司控制权争夺类纠纷,包括对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的控制权争夺。


陈律师参与过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司法制度衔接立法咨询”、“商法通则立法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重大立法问题研究”在内的多项重大课题,撰写过多篇与证券法、公司法相关的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文章,还参与了包括《新公司法诉讼实务指南》在内的多本著作的撰写,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

部分代表业绩
  • 一、证券诉讼
  • 代表“金力泰”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本案是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增持承诺案
  • 代表“中融人寿”对“恒大地产”及相关中介机构提起债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新力金融”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雅百特”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圣莱达”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启迪环境”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中科云网”应对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 代表“中原证券”应对因“科融环境”收购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诉讼
  • 二、证券合规
  • 协助某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信息化服务公司应对因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调查
  • 协助某证券中介机构应对因未勤勉尽责的行政调查
  • 协助“獐子岛”应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调查
  • 代表某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汽车涂料生产公司及其董监高参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
  • 协助某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软件科技公司及其董监高应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调查
  • 代表某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原董事长参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复议
  • 协助某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家具生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对证券监管部门的内幕交易调查
  • 协助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应对监管机关的内幕交易调查程序
  • 协助数名自然人投资者应对监管机关的操纵市场调查
  • 三、公司诉讼
  • 协助某港股上市公司及其委派的相关董事成功赢得与原核心管理层之间的控制权争夺纠纷
  • 协助某深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化工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成功应对敌意收购
  • 协助某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头部锂电池制造公司应对其某重要子公司的控制权争夺纠纷
  • 协助某新三板挂牌的家用电器制造公司大股东成功赢得与第二大股东间的控制权争夺纠纷
  • 四、其他
  • 代表“天康集团”处理相关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协助某知名境外美容仪生产商应对监管机关的产品召回调查
  • 为“西藏信托”提供关于某营业信托项目的合规咨询
学术著作
  • 《新公司法诉讼实务指南》,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
  • 《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 《对债权人通过境外临时清盘令接管境内公司的司法政策的反思》,获“全国律协公司法委员会2018年”论文一等奖
  • 《上市公司间接收购的公司法规制必要性以及路径研究——从某上市公司间接收购案展开》,载《证券法律评论(2021年卷)》
  • 在“法盏”“证券法谭”等公众号发表有《专业机构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研究报告》《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修订十大要点》《康美药业案24.59亿元赔偿,最终应由谁来承担?》《后康美药业案时代,独立董事的应对之策》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