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K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所涉事项包括: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称将子公司S公司100%股权以2100万元对价出售给麦迪讯,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但后经查明,S公司剥离后,K公司实际代管S公司财务及存量业务,能够对S公司实施重大影响,S公司实际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S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2025/1/7
藕断丝连式的剥离,应审慎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可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案中,S公司100%股权被K公司售出后,从形式上看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但剥离后,上市公司却仍实际代管S公司财务及存量业务,实际上继续保持了对S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能力,因此被认定为关联法人,从而认定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